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书(2)

承诺书2018-10-12李天扬老师

  十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摘要)》和河北省冀政办[2010]2号通知精神要求。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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