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公开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改进党校工作作风,提高培训质量,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党校实际,特向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公开承诺,请各处室、各支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 实行首问责任制。
凡来党校办事或来电询问有关事项的(尤其是有关招生、联系办班等工作和新生入学时),学校第一个接待者或者接听电话者,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处室职责范围内,可以直接办理的事,要及时办理,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要及时引导到相关部门办理,或者请示有关领导给予明确答复。
二、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凡来我校联系办理有关工作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特别是招生报名期间,对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将其需要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来者。对来电询问者也应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来电者。工作人员接待来访要热情、主动,虚心听取来者(包括电话询问者)意见,耐心全面地给予解答。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1、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党校讲坛确保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出现任何政治杂音。
2、所有教员认真备好每一节课,按时上下课,不偷工减料,确保授课质量。
3、党校收费严格按标准执行,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4、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严禁打牌、上网玩游戏、炒股、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实行AB岗工作制。
1、除党校组织大型活动外,所有工作日时,各处室都要有人员办公,以方便外来办事人员。
2、部门负责人因事不在岗时,由副职或工作人员代理,如遇特殊事宜不能代理,经领导同意后办理,或向服务对象解释,明确办理时间,代理人要尽职尽责。
五、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
党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效率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在工作中违反或不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贵溪党校常务副校长:翁xx
办公电话:37xxx80
手机: 13xxxxxx61
从政格言:恪尽职守 廉洁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