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服务公开承诺书三篇(3)

承诺书2018-10-12王新老师

  (二)强化廉洁服务意识,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严禁效率低下,互相推诿、扯皮、刁难,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违反执法程序,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违者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五项制度,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一)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人对行政服务(管理)相对人的来电、来信咨询或办理业务热情服务,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理;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地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关科室或大队。

  (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需要的材料、程序和办结时限等一次告知齐全,并依据相关规定即时作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答复的。

  (三)限时办结制。凡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和事项,在向办事人提供审批、审核或其他服务时,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办结时限的,要将延期的原因和延长时限告知办事人。

  (四)首责免罚制。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发现行政服务(管理)相对人有轻微违规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先行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五)23天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每月的1-23日期间,除对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对企业排污等环境保护、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外,未经批准,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因特殊情况或上级安排的专项任务确需进企业检查的,必须提前拟定方案,报经县长批准同意,方可进行。切实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服务承诺单位、热线电话

  承诺责任单位:阳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服务热线:12319

  以上服务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分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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