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旅游局服务质量提升年和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旅游服务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昆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单位现作出如下安全生产承诺:
1、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旅游购物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档案。
2、贯彻执行国家和旅游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4、建立健全经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标识设计合理畅通,地面平整无堆积物。
5、保证旅游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均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出售任何违法违规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旅游商品的进货、销售质量安全均有保证。建立健全商品的质量安全档案、售后服务制度。
6、保证旅游购物点内的游客安全、餐饮、休闲消费等安全,杜绝强买强卖、欺诈、宰客现象发生。
7、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救护工具,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正常使用。
8、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维护好经营场所秩序,合理安排进店车辆停放在适当的位置,做到停车整齐,车道畅通,确保车辆、行人安全。
9、认真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和119专项安全活动,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防食物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0、积极、妥善处理旅客的投诉,杜绝引发群体性事件。
11、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我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我单位在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坚决做到,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承诺单位:代表签字:
xxx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