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地区、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三)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填报志愿
(一)时间: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
(二)批次
分两个批次:
1.提前录取学校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金坛、溧阳、武进招生。
(2)市五中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3)定向培养师范生。
(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学校(中职3年+本科4年,下同):面向全市招生,需填报志愿。
2.普通公办高中、民办高中校
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以《2016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公布的为准。
(三)填报方式
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普通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13所学校的志愿,公办高中统招、择校计划均须填报志愿,择校生计划的招生紧接在该校的统招计划录取后进行,考生对该校的是否报考择校生栏,须明确填写。
报考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填报13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12个专业。其它职业学校(含中高职3+2或3+3分段培养的专业)不填报志愿,全部实行网上注册录取。
(四)有关要求
学校应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志愿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干涉、包办。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各地、各校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截留考生。
五、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高一新生录取后将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结果反馈到各初中校。综合素质评定操作办法按《关于做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08〕14号)执行。
六、命题、考试、阅卷
(一)命题
命题依据课程标准,突出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32c0试题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科内、学科间有关知识及情境的相互联系,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