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长沙市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长沙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如下:
1、长沙市生物和地理学科学业结业考试由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举行,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市依据《2016年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等有关要求确定。
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2、长沙市体育应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考试分值应不低于45分。
3、长沙市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最高分值15分,学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
注意改进实验操作考试等方式方法,重在实验,逐步提升考试的层次,避免简单重复。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用于高中录取的地区,计入中考总分。
4、长沙市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和办法等由各市教育局根据《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秘〔2014〕506号)等有关要求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行信息技术学科上机操作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