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各部队要切实加强对“八一”期间双拥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军(警)民共建单位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按照县《关于调整县级机关及驻如部队结对帮扶重点优抚对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帮扶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各种联谊联欢、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军地文化生活,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增强军政军民团结。要把活动的重点放在拥军优属办实事上,扎扎实实地为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排忧解难。驻如各部队要对官兵执行群众纪律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主动走访征求当地党委政府、机关和人民群众意见,发现问题,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各项双拥和纪念活动要隆重热烈,俭朴节约,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各镇(区)、各双拥成员单位“八一”期间双拥活动情况,请于xxxx年x月xx日前报送县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