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日活动方案最新(3)

策划书2018-08-01李天扬老师

四、宣传工作

按照聚焦大目标、把握大形势、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的要求,将扶贫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环境。

(一)抓好中央重大活动集中宣传。重点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出席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扶贫日公益活动等情况,宣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等。

(二)开展扶贫经验总结宣传。全面总结和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经验,推出一批消除贫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三西”地区、贵州毕节、福建宁德等地扶贫改革试验经验。

(三)推出扶贫日口号等宣传载体。围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方针措施和社会动员,拟定2015年扶贫日宣传口号。制作扶贫专题宣传片,在扶贫日期间播放。开展扶贫日公益广告创意、活动标识征集等活动。

(四)组织专题新闻发布会。结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d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联合中宣部和新闻办,10月10日前召开一次扶贫日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扶贫日活动总体安排,发布社会扶贫成果。

(五)开展新媒体扶贫宣传。开通扶贫宣传微信公众账号,与人民网合作开通扶贫宣传手机客户端。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送“扶贫日”短信。安排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网站,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途径,在主要版面、显著位置推送扶贫日重要活动报道。

五、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实施,细化责任分工。扶贫日活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设立全国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刘永富同志任主任,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承担。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主动参与,带头开展相关活动。

(二)制定部门方案,积极协调推动。中央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事宜,开展行业扶贫调研、发表文章、组织捐赠等活动。各牵头部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活动计划及工作进展报送全国扶贫日活动办公室。有关单位也要及时报告情况。

(三)统筹地方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的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社会公募、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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