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党员的凝聚力,向心力,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丰富和活跃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在平凡岗位上争当先锋,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
二、主要内容
1.深入推进“迎挑战我先行平凡岗位争先锋”主题教育活动。
各党(总支)支部要引领党员争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锋;争当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先锋;争当厚爱学生、服务家长的先锋;争当攻坚克难、勇挑重任的先锋。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本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根据“四个先锋”的内涵,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岗位的竞赛、展示活动,为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要通过演讲交流、展牌展示、校园网等不同形式宣传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认真总结主题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下半年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2.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党(总支)支部要着力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名党员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党性。
(2)自我评价。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中“党员八项义务”,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照《党章》中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结合本岗工作,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客观、深入,接受他人的批评要诚恳、虚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议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并转告本人。
各基层党组织对在民主评议中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作出处置或处理决定,并报教育局党委批准。
此项工作完成后,要组织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表,及时存档。通过评议,达到教育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发挥模范作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