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2)

策划书2018-06-15才子老师

4、市建设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示范建筑开发商和节能建材生产商(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

5、市国资委负责组织落实国有企业(不少于5户)参加活动。

6、市直有关部门(见附件一)分别准备节能展板(不少于2块)、节能宣传资料和单位宣传横幅,组织本单位人员(不少于4人)参加活动。

7、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于6月14日在本辖区内分别设立分会场,同期开展节能集中宣传活动。

(二)组织营造节能宣传氛围

1、宣传周期间,在行政中心悬挂节能宣传条幅(横幅)。

责任单位:市经委(负责楼前宣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楼内宣传)。

2、宣传周期间,未进驻行政中心的市节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须在单位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

3、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要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和园区、工厂、商场、宾馆、饭店、机关、学校、医院及其他所有各企事业单位,在各自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并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通过板报宣传、张贴标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

4、宣传周期间,市委宣传部组织各媒体对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组织各媒体记者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等实地采访,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能源行为,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社会氛围。电视台制作节能公益广告和节能宣传标语滚动播出。广播电台在每天黄金时段安排10分钟的节能专题节目。报纸开设节能专栏,制作宣传专版,每天在报头、中缝等处刊发节能标语。

5、市信息中心安排在政府网站、政府视频滚动播出节能新闻、节能小知识、节能专题节目及节能标语。

6、市建设局安排在公交车视频上滚动播出节能知识和节能标语。

(1)市发改委牵头,对全市发电企业(包括热电)能耗达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委

(2)市经委牵头,对全市除发电企业以外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2、宣传周期间,组织对本辖区内工业燃煤锅炉能效指标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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