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和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排查对象、任务、步骤和政策要求,及时稳妥有序的开展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当前,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指导,强化业务培训,迅速组织实施。
要及时督促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按时填报《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切实摸清党员底数和党员队伍现状。要结合排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的思想引导,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参与基础。
三、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
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具体的整顿措施和帮扶机制。当前,各地各单位要把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对班子不健全的要抓紧配齐,对党组织书记空缺的要全部选配到位,对不能胜任现职的要尽快调整。
要严格选人标准,注重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拓宽选人渠道,通过上级选派、群众推荐、主动联系、鼓励动员等多种方式,集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农村和社区要注重选拔年富力强、热心服务、思想观念比较新、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企业和社会组织要注重选拔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本地、本单位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乡镇(街道)、市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也可以从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择优选任。党组织班子配齐后,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