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单位要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的“安全月”专项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各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自查。集团将组织由集团公司各分管领导带队,机关业务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月”活动部署、落实情况惊醒检查、验收,具体检查组分工情况见附表二。达标活动市建委实行周报制,各单位请在活动期间每周四下午5:00点前上报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详见附表三。
六、“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工会、安全等部门参加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要提早安排,精心策划,积极动员,认真组织。
(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式创新,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本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各单位要在“安全月”期间,将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用通俗易懂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和娱乐形式,告知广大的现场工人,让他们感受温暖,调动潜能,为社会的稳定和集团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各单位要加强活动期间的信息沟通和宣传上报工作,要求各单位在“安全月活动方案中,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情况上报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在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首页开设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安全月活动开展的情况,希望各单位将“安全月”活动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安全部。
七、“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要求
1、5月2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月”活动方案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2、6月5日前,各单位上报6月11日“安全咨询日”活动内容、活动范围及活动地点。
3、7月8日前,各单位将“安全月”活动总结及2016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汇总表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安全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邮箱地址: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积极做好《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社会氛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