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改委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发改委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委副县(处)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委内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委“三送”工作队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地区科。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项目的申报、争取、跟踪与调度,争取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发挥效益,推动全市精准扶贫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强沟通配合。一方面,发展改革系统内部之间要加强沟通,形成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通报精准扶贫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与市委农工部、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密切沟通,形成合力。
(三)加强项目管理。对于争取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检查指导,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争取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四)注重实际效果。精准扶贫工作是我市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