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

策划书2018-07-13三水老师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为了更好地落实自治区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根据库尔勒市普法依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库治办【2016】5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提高全校师生法制意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开展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紧密联系教育改革,注重教育的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加强对宪法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28日

四、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掌握与自己学习、生

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师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达到提高师生法治观念的目的,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使宪法、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全面维护新疆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扎实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五、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禁毒、互联网上网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六、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研究决定,特成立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学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牛艳玲(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阿里木江·木沙(学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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