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1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式。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可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x年2月25日至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
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各县(市、区)于201x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201x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4、省人社厅将赴各地开展慰问活动,具体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