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做好新形势下我县的双拥工作,进一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我县多年来双拥工作成果,结合我县双拥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庆“八·一”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与时俱进,突出特色,求真务实,全面提高”的双拥工作新方针,通过宣传教育、走访慰问等形式,为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弘扬双拥光荣传统,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实现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共同发展,为新时期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情系军队,关注国防”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形势教育活动。7月下旬,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积极邀请县武装部领导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进行国家安全形势教育。
(二)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活动。8月下旬,由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邀请县武装部官兵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活动,通过国防知识教育,让学生切实感受到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
(三)配合做好自治州国防教育宣讲团巡回宣传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教育局、民政局配合,积极组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宣传报告会,认真做好自治州国防教育宣讲团在我县的宣传工作。
(四)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宣传教育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民政局、文体局组织实施,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慰问、走访活动,组织举办军民联谊、文艺晚会等活动。
(五)积极开设国防教育专栏节目。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在县广播、电视自办频道开设国防教育宣传专栏,每日按时播发国防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县广播电视局积极组织记者深入基层、深入军营、深入官兵,大力宣传驻县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光荣传统,大力宣传驻县解放军、武警官兵参与地方建设、抗洪抢险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热情。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法律法规宣传7月10日至7月30日,司法局出动宣传车,进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走访慰问1、7月26日至27日。慰问县武装部(独立连)、96367部队、马兰部队、县武警中队、农二师三十六团武警大队等单位;(县民政局负责)2、7月28日至30日。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走访慰问前各乡镇要对义务兵年优待金发放情况、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走访慰问期间要详细了解各类优抚对象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着力为他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