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完善阶段(2003年—2011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全面部署。与此同时,党中央总结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自此,我国改革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的改革措施有: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实现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政府投资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扩大。土地、劳动力、技术、产权、资本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发展,水、电、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价格的市场化步伐加快。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五位一体”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2012年至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是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生态文明的全面的改革。为落实这些改革内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336项重要举措,逐一确定协调单位、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后,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方案,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
4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变化
40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它推动我国实现或正在实现的5个方面的重大转变。
第一,改革开放推动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1978年5月开展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打破了教条式的理论禁锢,恢复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成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奠基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基础上,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正是由于有了这个转变,才迎来了整个国家的发展进步。
第二,改革开放推动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改革就在农村和局部地区铺开,农村生产力迅速得到解放,农产品日渐丰富,但城市经济因延续计划管理体制未见大的起色。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此后,经过不懈探索,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四梁八柱。同时,要求围绕这些主要环节,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性地明确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对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认可,也是使市场经济规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里程碑。无疑,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伟大创举,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