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准则和条例党课讲稿(2篇)

材料素材2018-10-10李天扬老师

篇一

近日,路局党委为每名党员同志下发了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掌握、贯彻实施《准则》和《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希望党员同志认真学习。

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的心上,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特点

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于1997年试行,2010年修订后颁布实施,对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这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廉政准则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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