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前谋划介入,提高案件剖析和警示片拍摄质量
我们改进方式,提前组织介入,尽可能详细收集案情资料、画面,保存下大量视频资料,准确反映审查对象的思想轨迹和心理状态。我们精选8个典型违纪案例深入剖析,编印了《学习〈准则〉〈条例〉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
四、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扩大社会震慑效应
一是做好重大违纪案件宣传报道。立案、结案后第一时间在本地主要媒体发布消息;二是运用传统媒体宣传。联合江西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专题片《正风肃纪在江西》(共3集),充分反映我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成效,在江西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后社会反响强烈;三是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在省纪委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江西手机报适时公布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四风”案件。今年以来,公布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纪律审查信息55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12起。
苏荣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关于着力推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苏荣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彻底肃清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的毒害,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良好从政环境,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现对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听从中央指挥,始终对党忠诚,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不得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妄加评论、口无遮拦,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得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切实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不得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不得以人划线、排斥异己,不得封官许愿、笼络人心,不得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形式搞团团伙伙、相互关照,不得搞人身依附和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得以“老板”、“老大”等称呼领导干部。
3.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任何个人不得违反组织程序、议事决策规则直接决定应由党委(党组)或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超越权限办事,不得以推进工作为名授意、指使、强令有关部门和人员违规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