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班级板报由正副班主任共同负责。
3.作为校园文化的组成部门,橱窗、板报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宣传内容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内容,教育目标进行。
4.橱窗、校报内容与形式要协调,字迹工整,图文并茂,内容健康,知识性、教育性强。
5.坚持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积极参与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
6.内容定期更换,要求做到每月一期,如遇重大活动必须随时更换。并由校德育办及大队部联合检查评比,所评成绩作为班级评优条件。
六、少先队干部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少先队干部组织的性质
少先队干部组织是学校党、团、队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在校教导处和少先队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工作。
第二条 少先队干部组织的宗旨
少先队干部组织的宗旨是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开展以学习为中心,以全面发展为目标,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第三条 少先队干部的基本任务
在校党、团、队、教导处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正确的教育方针,带领全体学生树理想、守纪律、创全优,提高道德水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保证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创造稳定、和谐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少先队干部组织体系
第四条 少先队干部组织的主机构是少先队大队委员会。
1.大队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下辖组织风纪部、宣传信息部、文娱体育部、生活服务部、探究学习部、雏鹰争章部等部门,每个部门设委员1名。
2.每个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各中队相应的委员或专门聘任的人员组成,大队长会议由各中队中队长组成。
3.大队委员会总指导老师即校大队辅导员,各部门也可按需要聘请相应的指导教师。
第五条 少先队干部组织的分机构是各中队委员会。
1.各班设中队委员会(二年级设儿童团中队委员会),中队委员会相应设中队长(班长)和组织风纪部、宣传信息部、文娱体育部、生活服务部、探究学习部、雏鹰争章部等部门,中队长及每个部门根据班级实际设委员1名,儿童团设团长1名、委员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