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注重思想上入党,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每一名新党员都思想合格、政治合格。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记实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会议记录、表册填报、材料撰写,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工作管理台帐规范化。对党支部的日常活动开展情况,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一是建立党员基本情况台账。对党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入党时间、学历、居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工作地、联系方式、流动情况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二是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台账。记录参加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建立党的活动台账。记录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会、上党课等日常工作情况以及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四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党员发展对象等基本情况。五是建立党费收缴情况台账。记录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交纳党费的时间、金额等情况。六是建立党建工作信息台账。及时撰写党建工作信息,反映党建工作的动态和重大事件,反映党支部的宣传工作能力。
(六)支部活动阵地规范化。各党支部要建立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并设置相应的支部生活园地。党员活动室内应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机构等内容。适当配备投影仪、电脑、电视等有关电教设备,保障支部基本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设施和手段,积极拓展党员教育阵地建设,通过在学校网站设立党建专栏或开设网上党支部,定期发送手机短信、手机报,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促进党员互动学习交流。
(七)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化。按照党支部自查与校党委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通过支部委员会总结汇报、党员群众评议、校党委考评、结果反馈、整改提高等环节实现评建结合、以评促建。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的《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泰直发〔2014〕4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机制,即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述职,并由上级党组织进行考评,通过逐级开展述职评议,切实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