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精准脱贫方案

材料素材2018-08-15王华老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通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优化配置扶贫资源,制订落实精准措施,着力改善我区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村的发展环境,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步伐,现借鉴孝昌县相关经验做法和政策标准,结合双峰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和主要目标
双峰山旅游度假区下辖9个行政村、1个国营林场,全区人口1.2万人。力争到2019年,实现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的目标。目前存量脱贫攻坚任务4个村459户,1217人;五保户101户,111人;低保户124户,333人;其他234户,773人。2016年出列涂巷村,脱贫66户,202人。计划2020年底,全面完成精准脱贫攻坚任务。
按照扶贫清单,以贫困户“一有、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十通十有”为标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确保在2020年全面脱贫出列。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
设立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资金7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十通十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按照《双峰山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公示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项目监管制、项目审计制、项目决算报账制。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村委会向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申报。
(1)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报告(附村民代表大会纪要,必须有代表签名);
(2)填写《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项目建设内容、必要性说明、资金概算、资金结构等)。
2、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经过实地调查后,在《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签定意见,同意后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
3、管委会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告,交由相关设计单位设计,并将设计方案报规划建设局审查。
4、规划建设局审查通过后,交由第三方造价,造价后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根据限额执行有关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
5、项目业主单位、规划建设局应当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管理。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签证应当做到情况清楚、数据真实、图纸或施工说明完整、责任明确。业主单位、社管局、规划建设局、村委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涉及工程变更或增量工程的,由村委会、社管局、规划建设局、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审核后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且工程增量部分不能超过预算总价的10%。
6、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后,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村委会、社管局、监理单位(20万元以下工程由规划建设局负责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合竣工验收。承建单位负责编制结算资料报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对建设质量差,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限期整改。
7、业主单位依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报账票据、竣工验收报告,经过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核实后,报管委会请款。工程总造价20万以下的项目经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一次性支付审计决算价的9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付清。工程总造价2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前付至不超过50%,审计决算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付清。对复验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转作项目维修费。
(二)实施村级产业扶贫项目奖补政策
设立贫困村产业发展300万元奖补资金,树立产业发展带动典型。
1、着力发展贫困村产业基地。实现贫困村至少建立一个脱贫基地,组建一个农民合作社,每个基地和农民合作社与本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力争到2020年除参加光伏扶贫外,贫困村脱贫产业种植规模300亩以上,管委会对贫困村集体发展产业基地进行考核,凡考核合格的对村集体按产业发展规模最高奖补2万元,奖补总额为20万元。
2、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对产业扶贫中带动贫困户效果好,产业发展快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由管委会统一授予“双峰山旅游度假区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的称号,并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①规范示范基地认定程序。凡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年带动农户20户以上,其中在册贫困户10户以上的均可申请。②凡认定为度假区扶贫示范基地的新型经营主体,管委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产业补助。同时,吸纳本区贫困人口务工、用工在四个月以上,支付劳动报酬人均在6000元以上的,管委会按吸纳贫困人口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③凡参与我区产业扶贫的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100亩以上,吸纳我区贫困人口5人务工、用工在四个月以上,支付劳动力报酬人均6000元以上,或入股经营人均收入6000元以上的,管委会一次性给予产业支持补助1万元,并给予吸纳贫困人口每人每年2万元的贷款贴息。④贫困村新组建农民合作社社员达10户以上,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能够规范运转的,给予每家合作社1万元奖补资金。奖补实行总量控制,奖补总金额为一年30万元,贷款贴息总额30万元(不重复申报)当年申报未能得到奖补的经营主体,下年优先进行奖补。
3、评选产业发展脱贫示范户。选拔一批产业发展好、发展动力足、年收入达到五万元,当年能脱贫的贫困户为示范户,通过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贫困户进行产业脱贫。由社管局进行申报,管委会对贫困户进行考核,扶贫办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考核合格的贫困户被评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产业发展脱贫示范户”,并给予2000元奖励。示范户一年奖补总额为20万元。
申报程序:主体企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双峰山产业扶贫奖补政策申报表》--社管局、扶贫办组织申报--管委会组织专班考核--全区公示7天--管委会下文件--拨付奖补资金。
(三)实施金融扶贫
设立扶贫信贷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320万元。管委会与孝昌农信银行、邮政银行联合,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发放贷款的对象为已建档立卡的农村扶贫对象、扶贫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产业经济发展项目、种养大户。
1、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标准。①对全区有贷款需求、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一定还款能力且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为贫困户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人口,农商行要求男性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借款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按照授信额度,推行“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金融扶贫产品服务。②对诚信经营、资质良好、运营正常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承贷金融机构提供贷款额度50万元以内的金融产品服务,其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加三个百分点,实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双赢。
2、金融扶贫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以及参与当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及相关产业投资增收创收项目。
3、金融扶贫贷款模式。扶贫小额信贷按贷款对象可分为贫困户贷款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贫困户贷款又分为自主发展模式和投资分红模式(分红比例不低于贷款额度的6%)。
4、金融扶贫贷款流程。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村(社区)审核→社管局、扶贫办复核→合作银行调查、受理、审批→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偿还贷款。
5、金融扶贫贷款审批资料清单。①贷款申请书。②《双峰山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表》。③《双峰山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审查表》。④按照“户贷、户知、户还”的要求:对于贫困户贷款模式。贫困户参与投资分红的,必须签订《双峰山扶贫小额信贷投资分红四方协议书》、《投资分红精准扶贫合作协议》;参与投资分红的市场主体必须提供产业发展计划,资金使用方案等,并且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对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模式。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需提供产业发展方案或项目可行性计划、资金使用方案与贫困户签订的帮扶合同。
6、金融扶贫贷款分红。①分红额度。参与投资分红扶贫贷款模式的贫困户按“四方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分红资金,分红资金含贷款贴息资金。②分红方式。管委会分季度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直补到贫困户的银行卡上,按“四方协议”约定由市场主体按季度与贴息同步将分红不足部分资金打入贫困户的银行卡上。
7、金融扶贫贷款偿还。①贫困户自贷自用扶贫贷款的本息资金由贫困户负责偿还。②贫困户参与投资分红扶贫贷款的本息资金由市场主体代为贫困户偿还。
8、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①贴息范围与标准。对全区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贴息标准按借款人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据实给予全额贴。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按不高于5%的年利率贴息,如果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低于5%,则按基准利率标准予以贴息。②贴息期限。贴息期限为1-3年,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连续贴息,特殊情况下贴息期限可延长至5年。③贴息结算方式。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采取据实贴息的办法,经办银行根据每个季度内借款人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计算贴息金额。④贴息流程。按照“经办银行代为申报、孝昌县人民银行核实、扶贫办审定、委托经办银行拨付到户”的工作程序对借款人实行贴息,将贴息资金分季度通过银行卡直补到借款人。
(四)实施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奖补政策
设立贫困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万元。奖补对象为全区建档立卡的扶贫户。
1、奖补范围和标准
(1)新开发茶叶基地:贫困户当年集中连片种植新茶园1亩以上,按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低产茶园改造1亩以上,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新植油茶1亩以上,按3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低产油茶改造1亩以上,按2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新开发苗木花卉基地:贫困户当年集中连片种植花卉苗木或其他高效经济林1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一般经济林1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
(3)新开发林果基地:贫困户当年集中连片种植优质林果种植1亩以上,按500元/亩标准予以补助。
(4)新开发药材基地:贫困户当年集中连片种植杜仲、菊花等为主的中药材0.5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
(5)新开发蔬菜基地:贫困户当年集中连片露地种植蔬菜1亩以上,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另外建竹木大棚补助800元/亩,钢架大棚补助3000元/亩。
(6)新开发旅游服务项目:贫困户当年开农家乐一家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其他旅游服务项目,根据规模,一事一议,给予一次性补助。
2、项目申报和审核
(1)项目申报
由贫困户提出项目发展申请,并填写好《精准扶贫户产业发展扶贫项目申报表》。每户贫困户当年最多只能申报三个产业发展扶贫补助项目,一年中每户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0.3万元,每年年的项目申报工作须在当年3月底完成,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享受产业扶贫政策。
(2)项目审核
先由结对干部、村和帮扶单位审核,主要审核该贫困户是否符合发展其申报产业项目所具备的基础条件,结对扶贫干部对贫困户发展产业进行全程监管。
(3)项目批复
各村委会汇总审核同意后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填入《精准扶贫户产业发展扶贫项目申报汇总表》,在村、组公示7天后,上报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初审后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下达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批准文件,同时报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备案。
3、资金申请和拨付
(1)贫困户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填写《精准扶贫户产业发展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经贫困户本人签字,结对帮扶干部、扶贫工作队长、村委会审核同意后报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复核、汇总,并将填写好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汇总表》,在村、组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和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
(2)由管委会通过“一卡通”拨付至贫困户账户。
(五)推进光伏扶贫
结合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分别建小型光伏电站4个,总规模1000千瓦,投资1000万元,其中,2个200千瓦,2个300千瓦,管委会集中备案,统一建设,分两期完成,统筹分配收益,带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六)实施医疗健康扶贫
设立贫困户重特大疾病救助托底资金80万元。补贴对象为全区建档立卡的扶贫户。
1、补贴范围标准
(1)免交参合费用。
(2)免费参加健康体检。
(3)扩大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①扶贫对象在丰山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般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政策和普通群众一样,每日报销标准分别为17元、10元,年度封顶线为300元。②扶贫对象新农合门诊重症扩大到30种,补偿标准为1000-2000元/人/年。
(4)提高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补偿免起付线。②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例较普通群众提高20%。③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3万元/人/年。
(5)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标准。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起付线为5000元,赔付比例为60-80%,年度补偿封顶线为40万元。
(6)实施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按照15元/人标准,为全区参合农民购买意外伤害险。省市、县级、乡镇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30%、50%、70%,单次封顶线为8000元。
(7)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8)实施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具体标准为: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90%,封顶线30万元。
(9)实施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度假区每年统筹安排80万元作为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上述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个案实行一事一议。
2、医疗健康扶贫政策办理流程
(1)普通门诊费用即时接报。扶贫对象在丰山卫生院、村医疗机构门诊刷卡就医,费用当场及时结算。
(2)门诊慢性病费用年底定额结算。扶贫对象符合孝昌县规定的30种病种的均可于当年11月-12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经审批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可享受定额核报。
(3)孝昌县内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扶贫对象在孝昌县区域内医疗机构住院,住院前和住院中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只需提供医疗卡、身份证即可享受诊疗服务,出院时按结算费用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4)县外就医实行转诊制度。扶贫对象因病情需要,转往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必须办理转诊手续,急诊病人可以先转院,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未经孝昌县合管办转诊,发生的住院费用补偿,在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上下调调20%。
(5)意外伤害补助由商业保险机构按政策给予理赔。(6)经新农合报销后,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由商业保险机构按政策给予理赔。
(7)经新农合报销和大病保险理赔后,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
(8)经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及大病救助后,符合大病补充保险条件的由商业保险机构按政策给予理赔。
(9)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经上述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需实行一事一议解决的申报和审核程序。由贫困户提出申请,并填写好《精准扶贫户医疗扶贫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诊断证明、发票等; 由结对干部、村和帮扶单位审核,并签意见;各村委会汇总审核同意后的贫困户医疗扶贫项目,填入《精准扶贫户医疗扶贫项目申报汇总表》,在村、组公示7天后,上报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审核,审核后上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再下达医疗扶贫项目实施批准文件;按照管委会批文及所附名单,通过“一卡通”拨付至贫困户账户。
(七)实施教育扶贫
设立贫困户教育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补贴对象为全区建档立卡中的精准扶贫户。
1、教育扶贫政策标准。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在籍全日制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及以上)在校学生(剔除稳定脱贫户),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交通费、发放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等扶持政策,构建奖、贷、助、减、补等多元教育扶贫政策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学致贫、不因贫失学。①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500元/学期,分春秋两学期实施。②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简称一补)政策,小学每生500元/学期,初中每生625元/学期,分春秋两学期实施。③普通高中阶段:国家高中助学金政策,高中建档立卡在校生发放助学金1500元/学期,分春秋两学期实施。④职业教育阶段: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专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分春季、秋季学期进行申报补助,每学期补助1500元(具体标准以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补助对象可以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中职教育阶段的,按每生1000元/学期的标准发放中职助学金,分春秋两学期实施(三年学制的一、二年级学生享受,三年级学生为顶岗实习期);对于高职高专教育阶段的,按每生1000元/学期的标准补助交通费和生活费,分春秋两学期实施。⑤高等教育阶段(本科及以上阶段):本科教育阶段,按每生1000元/学期的标准对在校本科生补助交通费和生活费,分春秋两学期实施,并帮助本科新生和在校生,申请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管委会(户籍必须在双峰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研究生教育阶段,帮助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及在校生,申请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双峰山管委会(户籍必须在双峰山)给予全额贴息。
2、教育扶贫政策办理流程。学生或学生家长在帮扶责任人指导下向村委会提出申请。②以村委会为单位集中申报并填写汇总表盖章,工作队队员审核签字。③区学区办审核。主要负责审核学生在校情况及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在区内就读学生由学生所在的就读学校集中出具证明,在区外就读的学生由学区办负责核实在校情况,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无法核实的,在村委会进行核实并提供在校证明材料。④社管局初审、精准扶贫工作作战指挥部办公室审核。⑤管委会审批并拨付资金,将资金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办理流程。①各级扶贫工作队会同村“两委”进村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并帮助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中职中专、高职高专在读学生积极申请雨露计划补助。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职中专、高职高专在读子女通过手机APP进行申报,扫描二维码(或者通过手机浏览器打开http://yulujihua.com/app.html)下载安装app,通过手机号进行注册,点击[职业教育培训]模块进行申请,并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审核进度。
雨露计划申报注意事项。①申请人姓名、户主姓名要与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一致;(可到扶贫办进行查询,如因贫困户系统录入错误导致的姓名错误,填报以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为准);②银行账号填写必须填报农商行810或62开头的粮食直补卡,其他银行账号均无效(可到所在地农商行开户),填报账号、姓名要与所持直补卡一致;③学籍对比国家教育部、人社局核准(因学籍信息系统错误的也可自行上传学籍证明);④贫困户资格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准。⑤春季学期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5月10日,秋季学期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完之后可以上网及时查阅申报。
(八)、实施住房保障扶贫
设立贫困户住房保障项目资金100万元。补贴对象为全区建档立卡扶贫户。
1、危房改造政策标准。维修户平补助7500元。C级危房改造,对贫困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D级危房改造,对特困户补助不超过3万元,困难户不超过2万元。 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其附属设施不计入改造面积。
2、危房改造办理流程。①贫困户申请。贫困户填写《精准扶贫危房改造补助申请表》,并提供其危房现状证明和户籍等证明(是低保户、五保户、残疾贫困人口的如实提供相应证明)。②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③扶贫工作队员初审,并在危房改造申请表和初审名单上签字确认。④社管局审核公示。⑤区审核验收。建设局组织验收,合格的补助对象在孝昌县县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⑥资金拨付。直接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九)实施户创业就业扶贫
设立创业就业奖补资金30万元,以新生代贫困家庭农民为重点,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双峰山产业实际,围绕茶叶、油茶种植管理加工,果树苗木花卉种植,农旅结合项目,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对贫困户劳力开展农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实践操作为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1、奖补范围标准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创业就业给予补贴
(1)对就业困难的贫困人口新增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按规定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创业的,一次性给予培训补贴和求职补贴1000元。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三年,奖补总金额为一年10万元,当年申报未能得到奖补的贫困户,下年优先进行奖补。
(2)鼓励没有足够劳动力的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托管、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他人进行规模经营,并给予贫困户土地流转补助每年每亩100元。
(3)引导贫困户与组织能力强、技术成熟、市场广阔的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根据贫困户参与订单生产的产量对贫困户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农产品价格的20%,由社管局、扶贫办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4)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产业发展,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农民合作、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发展产业。
2、项目申报和审批 
(1)项目申报。由贫困户提出申请,并填写好《精准扶贫户创业就业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
(2)项目审批。先由结对干部、村和帮扶单位审核,并签意见。
(3)项目批复。各村委会汇总审核同意后的贫困户创业就业项目,填入《精准扶贫户创业就业项目申报汇总表》,村级公示7天后,上报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审核,审核后上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再下达创业就业项目实施批准文件。
3、资金拨付
按照管委会批文及所附名单,通过“一卡通”拨付至贫困户账户或培训单位。
(十)实施兜底保障扶贫
1、农村低保政策
(1)农村低保对象。对具备双峰山常住农业户口居民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2017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4200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及因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特别困难的农村居民,实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 
(2)农村低保标准。双峰山2017年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为4200元/人/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实行按标施保,就是根据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和核定的家庭人均收入,二者进行对比核算,对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实行差额补助(2017年我区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为223元)。①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增发低保补助资金等措施实施重点救助。②对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无发展潜力的重点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即年人均补助不低于4200元。③对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农村低保户实施分类提标,对重病患者、主劳动力缺失、在校高中生(大学生)和高龄老人、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分别按月人均100元、80元的标准提标;对其他保障对象按月人均50元标准提标。
2、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政策
(1)救助供养对象。对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救助供养形式。①选择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②选择在家分散供养。对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传染病、精神障碍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妥善安排其救助供养和医疗服务,必要时送往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
(3)救助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2017年,我区五保供养标准8040元/年;在院供养孤儿和社会散住孤儿供养标准分别为1600元/人/月、1000元/人/月。
(十一)实施残疾保障扶贫
1、残疾保障政策清单。①残疾证办理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积极为全区残疾人办理好《残疾人证》。②“两项补贴”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若残疾人对象既是低保对象又是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则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并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持证残疾人对象应补尽补。
2、残疾证办理流程。申请人到社管局民政办领取申请表格,并签署意见并盖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资料上网初审→报市残联审批→社管局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取证。
(十二)实施“志•智”扶贫
双峰山精准扶贫工作,既要做到“六个精准”扶贫,更要注重贫困群众精神脱贫,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突出扶志、扶智、扶技,帮助贫困群众立志明智强技。
1、激励贫困群众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以新生代贫困家庭农民为重点,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双峰山产业实际,围绕茶叶、油茶种植管理加工,果树苗木花卉种植,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对贫困户劳力开展农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实践操作为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2、奖补范围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到外地培训的,按培训次数给以补贴,每年每人培训不超过2次,每次补贴按不高于500元;度假区集体组织外出学习培训,或请老师到双峰山培训每年1-2次,总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3、项目申报和审批。①项目申报。由贫困户提出申请,并填写好《精准扶贫户技能培训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②项目审批。先由结对干部、村和帮扶单位审核,并签意见。③项目批复。各村委会汇总审核同意后的贫困户技能培训项目,填入《精准扶贫户技能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上报度假区精准扶贫办公室审核,审核后上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再下达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批准文件。④资金拨付。按照管委会批文及所附名单,通过“一卡通”拨付至贫困户账户或培训单位。
开展“立志明智强技典型评选”活动。通过对活动的宣传、典型评选,激发贫困群众明智、强技的内生力,引导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
评选对象:逆境发展,身残志坚图发展的典型
入选名额:每年5-8户。
奖励标准:每户5000元。
社管局、扶贫办牵头组织,各驻村工作队队长参与,成立评委会。
四、强化管理
1、成立专班。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社管局、乡投、扶贫办、孝昌农商行、村、驻村工作队组成精准扶贫政策资金落实管理专班,设立专门账户,独立管理,独立运作,建立责任明确,台账清晰,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
2、制定实施办法。按照有规则、有计划、有办法、有制度的要求,制定《双峰山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区有规划,村有计划,户有办法,月有进度,扎实有效,推进有力;
3、规范流程,管理有序。在运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政策精神,制定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流程,建立科学、严格、规范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安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成效明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扶贫项目管理。结合总体规划和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安排好扶贫项目的规模和效益。
2、探索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村+专业合作+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形成贫困户与村集体经济共同发展的最佳模式。
3、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上级政策、结合地方和周边地区实际,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4、统筹精准扶贫与旅游发展,将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与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目标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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