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牢牢把握服务人民这一根本宗旨,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服务人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是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判断和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要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持续深化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当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新关切,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风险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完善群众利益协调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要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新需求,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优化服务管理流程、提高服务管理效能,深入推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异地办证制度、车检驾考制度等各项“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意见的落实,继续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新举措,着力扩大改革受益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舒适度,努力用我们的辛勤指数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牢牢把握执法公正这一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执法公正,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必须始终坚守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执法工作、所有的活动都是执法活动,必须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切实当好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坚定不移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以正确的法治理念引领执法活动,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严密的制度机制规范执法活动,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狠抓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落实,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深化执法公开,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挡升级,确保各项执法活动都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努力以程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要以有力的监督制约约束执法活动,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紧紧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构建高效严密的执法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体系,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最大限度地防止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