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当一名合格党员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树立党章意识、学习贯彻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如果党章意识不强、学习党章不力,甚至将党章束之高阁,就必然出现党的观念淡漠、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近几年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因此,对广大党员而言,树立党章意识才能坚守党员本分;对各级党组织来说,学习贯彻党章才能履行应尽职责。
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2
换届风气好坏,直接关系换届成败,关系选人用人公信度。换届中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仅干扰了民主推荐和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容易造成推荐、选举结果失真失实,导致用人失察失误,而且还会诱发投机心理,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危害极大,影响恶劣,必须下大力气遏制。
一、拉票贿选的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综合各地通报的一些拉票贿选案件来看,拉票贿选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采取宴请、送礼、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安排消费活动等方式贿赂推荐人。二是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和战友等联谊活动,谋求他人给予关照。三是委托他人当说客,间接拉票。四是通过匿名信、手机短信、网上发贴等形式,为自己吹风、造势,对竞争对手进行诬告陷害,诽谤中伤,误导群众,为自己胜出消除障碍。
拉票贿选现象产生主要缘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被推荐(选举)人选政治素质不高。多数拉票贿选者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权力欲望强,把权力视为一种资本和人生价值目标。有的干部对组织缺乏信任,认为仅凭实干不一定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因而千方百计采取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寻求支持,谋求官位。
2.参与推荐(选举)人员民主意识缺乏。有的推荐者、选举人民主意识不强,不是凭公心评价干部,而是凭主观感觉、凭个人得失,甚至凭庸俗关系去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盲目投人情票、关系票、印象票、跟风票、糊涂票,客观上为拉票者提供了活动空间。
3.相关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一是民主推荐工作中简单地以票取人。有的地方往往以票定取舍,没有将得票结果与干部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有机结合,片面认为只有票高才能服众、才算民主,机械地按票数多少确定人选。二是推荐、选举参与范围界定缺乏灵活性。在推荐和选举过程中,对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的规定往往局限在特定的群体,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存在利害和利益关系,让拉票贿选行为有机可乘。三是民主推荐、选举方法不够完善。推荐中习惯于召开大会集中推荐或选举,时间短、材料少,参加推荐的人员对拟任职位的岗位要求不清,对人选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了解不够,难以作出理性选择。四是刚性约束制度存在缺失。现有的法律法规侧重于对拉票贿选者进行责任追究,而对接受贿选一方如何追责,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做出定性和处理,从而使得部分推荐者不能正确地对待手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