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华篇】(4)

材料素材2018-10-06王华老师

  法院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二

一、坚定政治信念,永葆新时期法官的先进本色

世界著名哲学家弗郎西斯•培根曾经说过:思想取决于性情;谈吐取决于学识;行动则取决于习惯。因此,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中还是生活上同志都注意培养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情,做到不急不躁,有章有节,平易近人,随遇而安。在思想上,他一直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尤其是进入十八大以来,他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大精神,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努力用先进的思想、科学的观点想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上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勇挑重担,“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靓丽风采。

二、创先争优,引领先锋模范

常有人说,现在法院案子难判,基层法庭的工作更是难上难。但是同志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从没有浮躁、厌倦的思想情绪,他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把老百姓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解决。他善于用创新的精神看待稳定。灵活应对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开拓思路,因事施策,跳出稳定抓稳定。坚持专业机构维稳与社会力量维稳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新办法与老办法相结合,坚持注重内力与善用外力相结合,多策化解,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他深知基层法庭每年都要遇到许多疑难、复杂案件,如果缺少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审判技能,是难以用事实和法律演绎出令人信服的裁判。多年来,他一直注重法律理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几年来,先后在省市级法律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

二是为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志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出了“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等“五心”调解法,大大提高了所办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在全市保持领先。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县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内予以推广。三是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同志经过认真思考,反复求证,探索出了一条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他主持新袁法庭工作期间,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辖区建立了“三纵三横”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并在新袁镇河埝村建立了全市第一个综治调解工作站,把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外,法庭收案猛增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在全院案件激增的情况下,新袁法庭收案同比降低了6.53%,案件调撤率也提升到73.09%,调解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诉前化解了110余件纠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的审执压力,这一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今年以来,同志又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以王集法庭为中心,开展与辖区八个派出所、两个交警中队“庭所(队)共建”活动,建立了“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等“六项机制”,从而实现了“能动司法”与“民生警务”的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涉法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王集法庭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30.36%,案件调撤率达78.79%的历史新高,同比上升20.3%。并且全庭没有一件错案,也没有一起民事转化为刑事的案件,各项质效指标均居全市前列。《人民法院报》、《江苏工人报》、《中国法制网》、《江苏法院网》等媒体相继对此举措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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