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要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习近平同志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理论性,明确回答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中普遍关心的许多重大问题,集中反映了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创新发展了党的建设特别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思想理论,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认真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各级党组织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