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知【荐读】(3)

材料素材2018-08-30李一老师

注:1、申贷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2、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3、申贷人提出担保申请后,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4、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担保公司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四、填写注意事项

1、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2、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担保费:办理“商转公”业务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x0.6‰x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2、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3、他项权利变更费:50元(房产局收取)。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一)担保审批阶段:

1、申贷人咨询,填写商转公申报表;

2、申贷人前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营业大厅2楼担保公司柜台处进行商转公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初审;管理中心复审,确定转贷金额;

3、申贷人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并注销原“房地产他项权证”。

(二)申请转贷阶段:

1、申贷人凭原商业贷款结清凭证等转贷资料至担保公司申请转贷,签署合同等相关资料;

2、银行征信查询,管理中心审核,担保公司陪同申贷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3、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担保公司收押他项权证,管理中心放款。

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6楼。

电话:0551-2633556,0551-62657512网址:http://www.hfxtdb.com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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