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强化立行立改,不断开创全市环保工作新局面。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全面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四结合。一是把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与“三严三实”教育相结合。对照新《准则》和《条例》,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危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环保“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二是与为经济发展服务相结合。通过开展深入企业进行环保技术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三是与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相结合。开展环保执法大排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着重清查环境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行为。四是与推进污染减排相结合。加大对水、气、声、渣污染治理,不断提高全市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准则和条例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2
新民主主义革命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革命形势,毛泽东同志指出:“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一句话拨开了革命队伍前方的迷雾,点明了革命前进的方向。今天,面对严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现行的部分监督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现状,我们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当务之急就是要调整我们的党纪党规,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正是党扎紧制度的笼子的有力举措,无论是从立意亦或是内容上,较之于旧的《条例》《准则》,新《条例》《准则》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更为全面、具体、准确。
“德”之一字,是做人之本,更是为政之基,修身立德是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然而在我们的队伍中,有些领导干部不思进取,不修廉政之德,被欲望冲昏了头脑,抵挡不住诱惑,滥用手中的权力,谋一己之私,无视党纪党规,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折损了队伍形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以德治党,紧扣党章,围绕廉洁自律的主题,提出了“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加强正面倡导,把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制度化,纳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手册之中。新《条例》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也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从点滴做起,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到实处,在工作实际中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做德才兼备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