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搞好人主义,爱惜“羽毛”,最终酿成恶果。事实上,这一案例只是个典型,很多党员干部违规违纪,乃至走上不归路,都与少数领导干部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有关。领导干部信奉好人哲学,对班子成员的错误,自己碍于面子不批评;对下级的问题,怕丢选票不问责,结果就会让这种错误和问题延续下去,等到养痈为患、铸成大错时,再想防微杜渐就晚了。
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乏、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到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到“微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一系列问题,都能从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沉睡”,做老好人、明哲保身、你好我好上找到原因。
好人主义是不讲道德的表现,更是不讲党性、不讲党纪、不讲党规的体现。党教育培养一名党员干部不容易,如果领导干部对其成长不负责、不担当,不敢批评、不敢问责,导致党员干部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在思想作风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
严管就是厚爱,问责就是警醒。唐代御史韦思谦曾说:“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为不任职。”各级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担当着管理、教育、监督的职责。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干净,还要纯洁队伍;不仅要管人管事,还要管思想管作风;不仅要遵守党规党纪,还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如此,才算尽到主体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
铲除好人主义,关键在于落实问责的“严”“实”精神。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同时,要坚决落实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不论其是否调离或转岗、提拔或退休,都应当对其严肃问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这个要求,对于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担责尽责成为自觉,才能清除好人主义,确保党的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