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雹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的甚至不愿提党员身份,不辨是非,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听党话、跟党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
(3)强化党的宗旨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有的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在扶贫济困中发挥作用,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有的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等问题。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崇德向善、注重自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用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
(5)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作风懈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甚至敷衍应付、逃避责任等问题。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工作。
(二)关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要求
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作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1.学习党章党规。系统学习领悟《中国共产党章程》,在全面把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党章总纲和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章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