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事迹资料,全国劳动模范事迹范文

材料素材2018-08-04三水老师

全国劳动模范事迹材料(一)

郝**,女,汉族,1935年11月出生于山东青岛崂山大翁村,全国纺织工业全国劳动模范,团中央委员,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山东省总工会副主任,省妇联主任,纺织工业部部长,全国妇联副主席,国家计委副主任,中共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全国政协九届常务委员。

1935年11月,郝**出生于青岛的一个贫苦家庭。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接管青岛,郝**想到纺织厂当工人,可到工厂去了好多次,都被拒之门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各纺织厂都要招收一批工人。年仅13岁的郝**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报了名,当时就被录用。同年9月,郝**来到青岛国棉六厂细纱车间上班,成为新中国第一代纺织工人中的一员。

郝**在工作中掌握细纱操作规律,摸索出一套高效、快捷、节约的工作法。郝**摸索出的细纱工作法,创造了七个月细纱皮辊花率平均仅0.25%的新记录。这个记录为当时全国棉纺织工业平均皮辊花率的六分之一。郝**接线好、浪费少、清洁棒的好技术最终引起原纺织工业部和全国纺织工会领导人的重视。1951年,中国纺织工业部和全国纺织工会总结了她的操作方法,并命名为“郝**工作法”,成为中国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运用科学原理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典范。郝**工作法不是加强劳动紧张程度,而是合理地安排操作,提高操作水平。她的工作法很快在全国纺织厂推广,对全国纺织工业增加生产、节约原料、降低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起了重大的作用,不但直接创造了大量财富,而且促进了纺织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1951年郝**当上了全国劳动模范。这年的10月1日,郝**应邀到北京参加国庆观礼。这是她第一次到首都并登上国庆观礼台,真是兴奋极了。郝**激动地对记者说:“像我这样一个赶大车人的女儿,能够有今天,而且能够站在观礼台上,感到无比幸福。我从内心里感激党对我的教育培养。”1951年10月3日,毛泽东主席嘱托中央办公厅复信表扬了郝**:“由于积极工作和学习,创造了新的工作方法,这个成绩是值得表扬的。”10月5日,青岛团市委发出通报,号召“全市青年团员向郝**同志学习、看齐”。10月13日,团中央授予郝**“优秀共青团员”称号。随后,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亲切地接见了她。第二年(1952年)的“五一”节,郝**又以新中国的工人阶级优秀代表的身份出现在莫斯科红场观礼台上。国际友人称她为“新中国的花朵”,并在她的胸前挂上了光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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