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考察材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文化大革命"中如果犯有错误(以组织结论为准),需要在考察材料中反映的,其表述要符合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不要使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不合适的语言,不要沿用老观点。"文化大革命"中年龄尚小,没有参加运动的,可省略不写。
(2)不要使用别人不清楚的省略词语(如"一二三四工程"等),不要过多地使用专业性词语。
(3)对干部历史上受过审查的表述要符合落实政策的情况。有些干部历史上受过审查,当时也作了结论,但现已查实是错案,对这类问题的表述要特别慎重,不要只写出过去的结论,不写纠正的情况。
(4)对民主人士的历史和现实表现的表述要符合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民主人士现实表现的表述,要注意讲究策略,有些不宜公开讲的话不要写在考察材料里。
考察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如遇有必须要说明的问题,而受篇幅所限,在考察材料中又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门材料。考察材料必须是近期考察撰写的材料,不能使用过时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的落款一律为考察干部的单位,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