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法制办)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6年2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6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