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法制人物刘黎先进事迹材料(2)

材料素材2018-12-04王新老师

那段时间,除了国内法和相关资料外,《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和国外相关案例也成为刘黎的重点研究对象。“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关键问题,在她的脑中反复推敲论证。

2013年2月3日,历时一年多、经过四次开庭、多方查证,刘黎最终做出准予双方离婚的一审判决,并确认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要求李阳向李金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审理期间,依据李金的申请,刘黎还发出了《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

判决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民主与法制时报》称该案“因法院尊重事实和法律且具有创新性的判决,成为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经典判例”。美国以深度报道见长的著名杂志《纽约客》也撰文称此案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认为法院的判决对于中国反家暴立法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律让“一房二卖”付出最高代价

因辖区地产开发较早,商品房多、高档小区多,楼市政策变化、房价波动引发的各种问题在奥运村法庭受理的案件中集中体现。

2009年4月,黄先生与王女士签订合同,以200万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给王女士,但其后房价大幅上涨,反悔了的黄先生不但不履行合同,还把房子转到妻子名下,由妻子两次转售,最终以400万的价格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

当时,在高房价的推动下,“一房二卖”现象比较严重。为强化司法审判的导向作用,刘黎主动邀请媒体全程跟踪报道这一案件的审理。她认定黄先生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损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并判决其给付180万元的违约赔偿,几乎相当于违法转卖房屋的全部收益。

判决一出,媒体普遍叫好,称这个判决让“一房二卖”付出了最高代价,对于引导社会诚信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朝武评价,“这个判决让我们看到了法官的思考、担当和价值取向。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法官。”

因判决结果往往关系到潜在的不特定多数群体,在审理涉房案件过程中,刘黎还充分重视个案判决对于有效化解潜在群体性纠纷的示范作用。

2011年底,因为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辖区内一个小区的50名业主将开发商诉到了法院。该批购房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金以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1%计算。也就是说,不管违约时间有多长,开发商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都一样。面对开发商拖延办证的强势态度,气愤的业主们集体抗议,并发生肢体冲突,矛盾一度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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