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带头廉洁自律。坚守好“党的忠诚卫士”和廉洁从政的底线,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慎初,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于律己、为政清廉。
具体措施:时刻以党章为镜,带头遵守好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要求,正确把握好“生活圈”、“社交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不插手工程建设和资源交易,不进私人会所,不收受红包和会员卡,不进高档娱乐场所,自觉做到勤政务实、秉公用权、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追求高尚。(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8.规范公务接待,倡导节俭风气。
具体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办一切事情都将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公务接待数量,一律不上高档菜肴、烟酒;不组织参与和公务无关的接待、活动,不超标准、超规格,从严控制陪餐标准和陪餐人数,不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搞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在纪检监察门户网站上定期公示“三公”经费预算和开支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