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和提醒。每年安排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至少8名,约谈乡镇纪委书记每年至少6名,对重点岗位党政“一把手”每年谈话提醒不少于2次。(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是加强反腐败协调,注重发挥由公、检、法、审计部门参与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作用,每年至少召开4次协调会议,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信息沟通;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线索排查,对每一件案件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分类处置。(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五是持续发力抓好案件查办工作,转变思路,拓展案源,今年案件查办工作既要查处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的腐败案件,也要查处各种歪风问题,还要将“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纳入案件查办的重点工作,有自办案件,保持办案高压态势。(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5.严格执纪监督问责。解决监督检查方式针对性不强,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具体措施: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预防,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坚持“一月一重点、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报告”的监督方式,对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打牌赌博、大操大办、吃喝攀比和铺张浪费等存在的突出问题痛下决心解决,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保持韧劲,形成震慑。(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已制定出台了《澜沧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
五、坚决转变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16.严以用权。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具体措施:一是坚决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己严格执行党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严格把关,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二是执行落实规章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请示报告、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外出报备等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并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