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材料_篇二: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现在网站上屡屡曝光,个别领导干部用权“任性”的事件,给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极坏影响,这都是放任自我,不“严以用权”的表现。
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追根溯源,从理论上、思想上弄清权力的来源。无水,舟亦无可用。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利不是光靠自己就能得到的,而是广大人民群众赋予的。没有人民群众这个平台,任何人都无法施展个人能力。一言以蔽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牢记“法治”高于“人治”。所有的权利都是在法律之下的,所有的权力需运行在“法制”之下,运行在“阳光”之下。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需在法律和制度规范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如果过多看重自己的权利分量,像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者,无视党纪国法,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建功立业。“剑走偏锋”,就会伤人伤己甚至祸国殃民。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高官,哪个不是身怀绝技,曾经为祖国的发展,为人民的福祉立下汗马功劳。但是他们居高位之后却不慎用权力,反而带头违法乱纪,最后不仅葬送自己的前途,还给国家带来巨大危害。
“严以用权”,就是要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牢记权力的来源,权力的范围,权力的危害。对待权力,需像焦裕禄一样“俯首甘为孺子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待权力,需向像邹碧华法官一样身先力行,勇于创新,坚守法治精神,甘当“燃灯者”。对待权力,需向吴天祥一样,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品德,才能被群众认可,受群众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