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从职务消费抓起。过去每逢中秋、春节,我会和其他部门相比,想方设法地给职工发点过节费,挤占了办公经费,虽然上面有规定不允许,但还是打了“擦边球”。2013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县人大坚决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一分钱也没有发,实现了廉洁过节。过去在禁止公款吃喝方面做得也不够,如筹备会议加班,示意办公室安排一下,吃个工作餐,上过烟酒,超过标准。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引资时,接受过外地企业老板的请吃,也用公款超标准回请过他们,虽然是公务活动,有来有往,但现在想起来,也是利用职务之便,“慷国家之财”。由于本单位车辆少,我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借用过警用车辆,供单位领导或办公室使用,我自己的公务用车,也挂过警用二级牌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立即得到纠正。在职务消费上,我从本人做起,一律轻车简从,不住豪华酒店,不借机观光旅游。县内公务活动,一般不在基层就餐。今年3月,我到城关镇的董集村调研,在农户家中吃住三天,并按规定自付生活费。
三是从人情消费抓起。过去单位职工家中有事,我会安排办公室通知一下,让大家表示一下“心情”、“随份子”,有点强人所难的感觉,最终是当事人回请,把钱浪费在酒店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坚决做到个人重要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没有大操大办个人及亲属私事,没有借机敛财,没有用公款宴请亲友,没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行为。
四是从身边之事抓起。我每天步行上下班,也没有违反规定配备秘书,没有违规多占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是经县委批准,10万元购置,雪弗莱系列,车号皖SRD153。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没有违规现象和问题。家属现在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任副主任科员,儿子大学毕业后待业,家庭成员没有一人经商。本人能够把作风建设同推进改革发展统一起来,没有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则制度。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调查研究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我反复对照总书记的教诲,认真盘点近年来自己组织和参加的调研活动,确实存在选点踩点,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现象。有时带着浩浩荡荡一队人,沿着事前选定的线路,到现场转一转,浮光掠影看一看,让新闻媒体录个像,在电视节目放一放,问题不清写材料,例行公事出报告,至于如何通过调研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如何来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没有去关注、去思考。我深刻地认识到调研走马观花,只“调”不“研”,没有下文,就是地地道道的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