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体系,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创新。
28、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体系,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29、健全非税收入体系,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30、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
3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32、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33、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非税收入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5、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改革。
36、收费实行中央、省两级审批制度,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部门审批。
37、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必须公示。
38、统一罚没收入收缴方式,切实加强财政管理。
39、拓展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努力挖掘收入潜力。
40、未经有审批权的财政部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4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必须纳入财政管理。
42、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神话政府非税收入改革。
43、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行为
44、严禁越权设立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45、依法征收显公平,规范管理增效能。
46、依法治理乱收费,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47、征缴非税收入必须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48、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9、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
50、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1、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以票管收。
52、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3、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54、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55、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依法筹集,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