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违章造船,危及安全。
35、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36、行船摆渡为致富,安全生产必须顾。
37、严禁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状况下航行。
38、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
39、严禁疲劳驾驶、超时驾驶、酒后驾驶船舶。
40、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航道、港口水域内倾倒泥土、砂石、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41、严禁向船舶外违法排放污染物。
42、严禁向船舶在非夜航航段夜航。
43、严禁渔业船舶、自用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
44、严禁在航道、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
45、用制度管安全,用责任管人员。
46、预防事故人人监督,保障安全人人有责。
47、增强交通法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48、自觉遵守渡口法规,坚持维护渡运安全。
49、自用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自用船舶登记证书。
50、自用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行区域内航行。
51、自用船舶准载人数不得超过3人。
52、遵章守纪驾船,平平安安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