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例》颁布二十载,无线电管理无处不在。
2、严格监管无线电频率,竭诚为首都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3、学习贯彻《物权法》,保护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
4、学习落实十八大精神,用好无线电频谱资源。
5、严格遵守无线电法规,确保无线电信息安全。
6、严格遵守无线电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7、严禁非法设台,保护电磁环境,促进和谐发展。
8、严禁非法设台,保障通信安全,保护电磁环境,促进和谐发展。
9、严禁非法设台,破坏电磁秩序。
10、严禁非法设台,违者必究。
1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频率资源和设置无线电台站。
12、严禁擅自设置电台,私自占用频率违法。
13、严肃查处利用无线电作弊行为。
14、严肃查处无线电干扰,有扰必查,有查必究。
15、依法保护合法设台,坚决取缔非法电台。
16、依法查处私设电台,保护合法电台权益。
17、依法管理频率资源,遵规设置使用无线电设备。
18、依法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遵规设置使用无线电设备。
19、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20、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
21、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每一个频率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尽的义务。
22、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频率使用者的义务。
23、依法用频,维护电波秩序。
24、《无线电台执照》是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唯一合法凭证。
25、《物权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
26、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触犯国家《刑法》。
27、贯彻《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频谱资源,保障无线电信息安全畅通。
28、贯彻《无线电管理条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9、贯彻《无线电管理条例》,促进无线电事业发展。
30、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
31、贯彻无线电管理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2、贯彻无线电管理法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33、贯彻执行《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维护首都空中电波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