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自主招生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报名条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平优秀,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不得同时申请多个专业。
具体如下:
类别 | 科类 | 专业 | 优惠分值 | 自主招生计划 | 报名条件 |
A类 | 文科 | 金融学 | 5分 | 43人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2.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且获得外语或文史类竞赛(含综合、作文、演讲等,以下同)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3.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 |
会计学 | |||||
理科 | 金融学 | ||||
金融工程 | |||||
会计学 | |||||
B类 | 文科 | 财政学 | 10分 | 40人 | |
税收学 (国际税收) | |||||
理科 | 财务管理 | ||||
保险学 | |||||
经济统计学 | |||||
C类 | 理科 | 经济学 | 15分 | 27人 | |
工商管理 | |||||
投资学 | |||||
D类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财经文秘) | 20分 | 15人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文史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文学作品,或独立正式出版文学作品; 3.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 |
英语 (财经英语) |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者,可以申请: 1.获得外语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2.获得文史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3.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 | ||||
日语 (财经日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