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自主招生2018-11-12王新老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计划数之内,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备注
普通类数学类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学类物理学院
天文学
电子信息类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化学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地质学类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球物理学类
生物科学生命科学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系
历史学类历史学系
考古学类考古文博学院
哲学类哲学系
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工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元培学院
文科试验班类
医学类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医学部
临床医学(五年制)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五年制)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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