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招生计划】中2016年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与考生沟通对其志愿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详见表2。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
表2:自主招生各类别选拔要求
类别 | 选拔要求 |
理工一类 A组 | 1.对我校理工一类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理工一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等方面奖项; 3.具有创新潜质,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
理工二类 B组 | 1.理工二类专业为我校政策重点倾斜的优势学科专业,考生需对这些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理工二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等方面奖项; 3.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016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5月10日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
2、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每类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2)面试: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无自主选拔入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