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招生简章,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北京自主招生2018-06-01王新老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发展优势学科,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对电子信息、建筑规划、经济管理和环境材料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70人(占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建筑规划类、经济管理类和环境材料类。
  2、招生专业/专业类及计划数: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自主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B.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C.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学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学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学生可自愿提供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学生本人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附专家简历)。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学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专业/专业类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经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布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共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5个,其中含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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