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九、特别说明:须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所申请自主招生计划报名截止前通过EMS(以邮戳为准)寄送报名材料,包括:2014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自荐报告(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等。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1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并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上述材料寄达情况。如寄出3天未查询到寄达情况,请联系快递公司或我校。星光计划和引领计划考生须确保在1月6日前寄达材料。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