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
1、选拔过程:选拔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各专业初试阶段的考试方式为文化知识考试,复试阶段的考试方式为技能综合考核。
2、笔试
(1)考生一般需参加初试,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复试。
(2)普通专业初试成绩(满分300分)语文(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
3、面试
⑴面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中学阶段成绩、特长成绩记录考察;总分300分,
⑵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任选两项):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自我介绍、动手技能、理论知识
汽车电子技术:自我介绍、动手技能、理论知识
金融与证券专业:自我介绍、点钞技能、书写技能、珠算加法计算、识别假币的知识等。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自我介绍、案例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⑶中学阶段成绩计算办法如下:高中生记会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平均成绩;中职生记第二学年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平均成绩。会考成绩折算分值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
⑷特长加分内容: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各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的考生;获市级、区(县)级、校级奖励或表彰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农村户籍考生;退役士兵等。
⑸特长加分分值的确定:获得高中或中职阶段区(县)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获得高中或中职阶段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获得各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农村户籍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退役士兵,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以上分值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值作为特长加分成绩。
申请特长加分的考生须在面试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特长加分成绩。
4、考试形式说明
(1)文化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能力,考题形式包括中文听力题、中文阅读题、基本计算题、英语翻译题、分析判断题等。文化知识考试的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300分。
(2)技能综合考核:重点考查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试、中学阶段成长记录考察、考生本人特长等。考题形式以动手操作题及回答提问为重点。每位考生的技能综合考核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为300分。
五、成绩评定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特长加分成绩;
2、2、中学阶段成绩计算办法如下:高中生记会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平均成绩;中职生记第二学年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平均成绩。会考成绩折算分值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
注: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经过审核后,方可给予照顾。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除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外),必须参加初试和复试,才具备选拔录取资格。
3、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4、分专业按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不含照顾考生)。
5、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6、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