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2、学校代码:1125
3、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昌平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4、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5、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100%就业,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三条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四条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和符合北京市高招政策审核通过的非京籍考生。
第三章报名办法
第五条报名办法:考生首先在我院报名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来校进行现场确认。(一)、网上报名:考生须于3月15日--19日登陆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站(www.jtxy.com.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2日8:00—15:00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2014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高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