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且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报名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作为录取事业单位岗位的依据。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于2016年2月份在首都征兵网上进行公布,2016年3月份组织专场招聘会。
4.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招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计划于2016年2月份在首都征兵网上进行公布,2016年3月份组织专场招聘会,此类岗位不需要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
5.非定向市属单位招聘。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5年退出现役的北京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落实就业单位后,持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5年退出现役的非北京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资格审核但不参加定向招聘工作的,在退出现役一年内被市属用人单位(可为退役士兵办理集体户口落户、保管退役士兵档案,并通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办理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接收手续)接收的,可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到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并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能享受一次定向招聘优待政策,如当年度没有被录用或本人主动放弃定向招聘岗位,以后无论是继续升学还是就业,都不能再次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
2.在非市属用人单位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和途径办理相关手续。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自主落实就业单位,按照就业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