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初审初检:高校所在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及时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预征报名人员花名册,通知预征报名人员参加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高校集中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3、预征对象确定: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在网上同步确认预征对象,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4、报名应征:征兵开始前,入学前户籍区(县)人民武装部逐一通知预征对象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般为乡镇、街道武装部)、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征集。(二)基本条件1、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为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年龄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一年级的在校学生入伍。2、身高:男性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3、视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4、文身瘢痕: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厘米。(三)优待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2、优先选拔使用。区县征兵办公室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3、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4、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5、服役期间享受优待金。服义务兵役现役期间,由入伍地区县人民政府每年发给其家庭不低于1.8万元的优待金。6、公务员考录。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7、事业单位招聘。结合全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8、国有企业招聘。结合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9、非公经济组织招聘。结合北京市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招聘,统筹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0、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11、享受国家和北京市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北京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12、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对服现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13、退役后发给退役金,同时,还享受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等多种政策。14、在申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时优先配售。详见《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